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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取消復印件的通知 |
2017/04/05 11:00:32 來源: 人力資源處 瀏覽次數(shù):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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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團公司各部門:
現(xiàn)將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布的《關于取消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復印件的通知》中關于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取消復印件的內(nèi)容進行溫馨提示:
自4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材料時,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不再要求職工提供申請材料復印件(例如:身份證等各類材料的復印件)。各類提取業(yè)務中,退休提取、租賃商品房房租提取、物業(yè)費提取、按月委托提取簽約可直接在集團公司住房公積金繳存銀行(建行歷城支行)辦理相關業(yè)務。
人力資源處
2017年4月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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